第一章

每天入夜後,尖沙咀彌敦道驟變成一條比日間更繁華,更綺麗的大道。落魄的畫家替人畫人像素描。尼泊爾人販賣他們手造的工藝品,本地小販賣冒牌T恤、冒牌手錶、毛衣、飾物等。

這裡是另一個俗豔的世界。

我時常在這裡碰到一個賣胸針的小販,他賣的胸針是用熒光膠管造成的,每一個都象嬰兒手掌那麼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買下心型胸針送給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燈火闌珊,那些膠管內的熒光液體會逐漸變得黯淡,是最短暫的盟約。

我時常想,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專門販賣愛情的小販,在他的檔攤前,什麼愛情都有,任由顧客挑選,我們不用再尋尋覓覓。

我跟徐亮明約會的頭一天,我們在彌敦道走了一遍,他買了一個心型的熒光胸針給我。

“現在送給你好象是早了一點,但我希望你會接受。”他說。

“我喜歡啊!”我把胸針別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約會前幾個月便認識,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叫我去唱卡拉OK,那間卡拉OK正是在彌敦道上。徐亮明原來是我朋友的中學同學,他們曾經很要好,後來失去了聯絡,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慶祝一下。我的朋友叫馮彬,是個風流多情的男人,經常戀愛,但徐亮明看來很老實,不象他。

離開卡拉OK之後,徐亮明負責送我們回家,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他問我要電話號碼時,我緊張得差點忘記了自己的電話號碼。

兩個星期之後,他約我吃飯。我們在彌敦道一間酒店的扒房吃飯,然後,他在街上買了一個心型的胸針給我。

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賣胸針的小販依然每天晚上在彌敦道出現,亮明送給我的胸針已經不再發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長五年,他是我的守護神。說來好笑,我是一家政府醫院的護士,照顧別人是我的職責,我自己卻需要別人的照顧。

家裡的電話錄音機壞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也懶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會替我拿去修理,然後很認真地教訓我:“壞了的東西要拿去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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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脾氣摔爛了家裡的鬧鐘,他卻立即買一個新的給我,在這種時刻,他偏縱容我。

有一天,我無端地傷感,搖電話給他,我在電話裡哽咽,他着急地問我:“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麼不開心?”

“不是,我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我哭着說。

他啼笑皆非:“你現在不是聽到我的聲音了嗎?爲什麼還要哭?”

“聽到你的聲音,很感動,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嬌。

往後,他常常拿這件事來取笑我,打電話給我時,經常對我說:“我想聽聽你的聲音,嗚嗚。”

如果說亮明有什麼不好,是他的佔有慾太強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給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經常要出門,他不在香港的時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間。我想,愛一個人,也該接受他的缺點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時間都交給他,或許我會不習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