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列車的那一刻,褚浩宇真的是豪情萬丈,感覺幾個小時之後,林夕就會近在咫尺。但當抵達目的地那個小鎮的時候,他才知道自己肯定來遲了。
不是因爲這個小鎮有多破敗,而是這個鎮實在太小,幾個小時就能逛完整個村鎮。雖然這裡的風景很好,民風也很淳樸,不過留不住褚浩宇急切的心,他當即就想買票離開,卻被告知那個地方,每天只有一趟過境的列車,他不得不找個地方住下來。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鎮上雖然只有一家旅店,但看上去還是像模像樣的。
店主是一對年輕的夫妻,帶着一個四五歲的孩子,樣子很和氣。老闆娘看見褚浩宇一個人坐在二樓的迴廊上,就調侃起他來,“帥哥一個人出來散心嗎?”
褚浩宇雖然出身豪門,但是並非是那種倨傲的公子哥,他在美國白手起家,受人冷眼,所以還算能體會別人的處境,所以對陌生的善意並沒有反感。
“不是,我是來找人的。”
“找人?”鎮上來來回回就那麼些人,老闆娘見他和氣,就笑眯眯的坐下來,跟他聊起來,“這鎮子太小,可留不住客人,還能找到你想找的人嗎?”
被說中心事,褚浩宇有些沮喪的垂下頭,嘆了口氣,“我也不知道。”
“你想找什麼人,老的、少的、男的、女的,說來聽聽,看我有沒有見過?這地方,就我這一個旅店,若是他來過,必定會在這裡留宿的。”
老闆娘的熱情感染到褚浩宇,也點燃他的希望。
“你等我一下。”他忙不迭的回房間,翻出林夕的照片,“你看看,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照片是林夕的工作證,因爲除了訂婚照和公司出席活動的照片,褚浩宇根本沒有單獨跟林夕照過相或是和她合照過。他以前不覺得,現在才覺得林夕包容自己那麼久,太難得。
“真漂亮,是個美人。”老闆娘接過照片就是一聲感嘆,“這麼漂亮的人,一定會讓人過目不忘的。”
“那你見過嗎?”看樣子有戲,褚浩宇的語氣裡透出幾分喜氣,“她叫阮林夕,她住哪間房?”
“她沒在這裡住過。”老闆娘將照片還給褚浩宇,眼神很肯定。
好像一盆涼水當頭潑下,讓他從頭冷都腳,褚浩宇收回照片失望的嘆了口氣。他原本就知道沒有那麼容易,不會有這麼湊巧的事情,只是強烈的希望大過理智的分析。
“不過,也不是完全沒希望,我好像在鎮上見過她,只是不知道她在哪裡落腳。如果你有心,明天可以到鎮上找一找,四處打聽一下。”
“能確定嗎?”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褚浩宇盯着照片上淺笑的林夕擔心,她在一個陌生的地方,連旅館也沒有住,會去什麼地方呢?
“當然能確定,這個鎮上來來回回就那麼些人,有生面孔我怎麼會不記得,尤其是這麼漂亮的單身女人。”老闆娘顯得很篤定,“不過,我見她已經是好幾天前的事情,我也不能確定她是不是還在鎮上。”
不確定總好過杳無音信,褚浩宇心裡又激盪起來,“那從這裡離開鎮上有哪幾種辦法?你還記得上次看見她是在什麼位置嗎?你覺得她最有可能選擇哪種交通工具離開呢?”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老闆娘看着褚浩宇焦急的臉龐笑了起來。
眼前的男人很帥,和那個美麗的女人很配。雖然只是驚鴻一瞥,她依然記得那個女人眼底的憂鬱,現在看來,那憂鬱大抵來自眼前這張英俊的臉。
褚浩宇心中有愧,喏喏的不敢開口。
“不過不失去,便不會懂得珍惜!你也別擔心,該是你的就是你的,只要你付出足夠的誠意,上天一定會眷顧你們的。”老闆娘善意的開解幾句,便將離開小鎮的主要交通方式和遇見林夕的地點都大致跟褚浩宇說了一遍,囑咐他在找人問路的時候禮貌一些。
心急如焚,天剛矇矇亮,褚浩宇就告別溫和的老闆夫婦,離開旅店,踏上尋找林夕,追逐愛情的路。
“你好,請問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你好,請問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褚浩宇按照老闆娘的建議,在她遇見林夕的地方,在那個位置到火車站沿途的路上四處跟人打聽,可希望是那麼渺茫,只有在火車站的時候,有人說看見她,不過大約的時間,是她抵達的那一天。
至於林夕有沒有離開這裡,或者是乘坐火車還是汽車,更加無人知曉。
他走了幾個小時,問得口乾舌燥纔想起早飯還沒吃,也懶得講究,就在路邊找了個小麪館坐下,“大叔,來碗麪,不要蔥蒜,再來一碗豆漿。”
“好勒!”
很快,熱騰騰的面就端上來。不過褚浩宇看着面尖上那一層綠油油的蔥花,就沒了食慾,“大叔,我不是跟你說不要蔥蒜的嗎?”
“是啊!”大叔站在一旁,在身上的圍裙上蹭手上的水跡。
“是?是你還放?”褚浩宇不知道這個人是哪裡來的理直氣壯,完全無視顧客的請求。
這個時間不是吃飯的正點,店裡沒什麼客人,大叔索性在褚浩宇的鄰桌坐下來,點了支菸,“年輕人,別那麼大火氣,你先嚐嘗,我保證你吃過一次想二次,味道好得很。”
“我管你好不好吃,這是原則,你知不知道,原則!”找不到林夕,褚浩宇心裡憋着一肚子鬱悶,啪的把筷子拍在桌上,“你重新給我煮一碗。”
“不好意思,不放蔥的面,本店概不出售,你要是不想吃,那就換別家。”老闆不疾不徐的彈了彈煙味,“不過,我可提醒你,來這個鎮要是不吃一碗我的面,那就算是白來一場。”
“切,你的意思,來這個鎮的,人人都會吃一碗你的面?”這裡沒見的有多好的生意,這大叔的信心,在褚浩宇看來純屬不要臉,簡直比他還不要臉。
“當然!”
“切,我不信,那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褚浩宇把林夕的照片遞過去,他問了那麼多人都沒見過林夕,他其實不抱什麼希望,只是想戳穿這個大叔的自大而已。
“見過,怎麼沒見過,這個姑娘每天都來吃一碗麪,今天來的時候,就坐你對面那個位置。”大叔說得有板有眼,還用手指了指褚浩宇對面的桌子。
雖然知道她不挑食,但褚浩宇還是想象不出林夕坐在這裡每天吃一碗蔥花面的樣子,“你騙人,除非你能說出她住哪裡,去了哪裡?”
大叔夾着煙,看着褚浩宇意味深長的笑起來,“小子,你別蒙我,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想打聽人家的下落啊?”
褚浩宇被噎了一下,緩了幾秒纔開口,“你管我,反正你要是說不出個所以然,你就別誇那海口。”
“成,那你吃完這碗麪,我就告訴你。”香菸正好燒到頭,大叔扔掉菸蒂又去竈臺邊忙碌,不再理會褚浩宇,大意就是你愛信不信,信了就把面吃了。
褚浩宇瞪着那碗麪,好一會兒纔拿起筷子,臉上帶着壯士斷腕,視死如歸的表情。只要能找到林夕,就算十萬分之一的機會,他也要試一試。
大叔看見他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又一口,臉上浮起一抹得意的笑,可那笑容只維持了幾秒鐘,因爲他看見褚浩宇的臉慢慢白了,咚一聲栽倒在地上。
“喂,年輕人,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