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冬盯着他的眼睛,慢慢地點點頭:“是託尼,他睡了公司的女員工!”
婁大勝差點跳起來,他瞄了眼羅葉,立即就明白她原來是知情的。
憤怒涌上心頭,婁大勝沉下臉來,兩手把着桌沿,身體前傾,低聲說:“小子,別說你現在還沒當上董事長,就算當上了,沒有證據空口白牙說那些謠言、猜測的話,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韓冬湊過來,同樣低聲道:“婁叔,有證據,甚至是可以必要時作爲呈堂證供的那種。”
這下婁大勝沒招了,他臉色難看地往藤椅裡向後一靠,呼吸沉重,用沉默放棄了抵抗。
韓冬的話雖短,但明確地表明瞭幾層意思:我有證據,但尚未公開,不服的話可以拿來公開啊,但是你同意這樣做嗎?反正我的證據很硬哦!
“你整出來的?”婁大勝問。
“嘖,婁叔你看你,太不瞭解我啦!”韓冬晃着大圓腦袋,滿臉的遺憾:“我小時候是很不正經,可那是跟我老爹逆反呀。他現在不在了,我折騰啥?難道要把自己的產業折騰光纔好?
我也是個知道利害關係的,哪能拿自家利益開玩笑?說實在,沒見到證據之前我也難以置信託尼這麼正直的人會幹這種糊塗事,可事實擺在那裡嘛!”
一時大家都沒再說話,似乎在聆聽風中帶來的林木合奏,場面冷了下來。婁大勝心中十分複雜。
韓冬既然已經把話說到這個地步,那麼首先他手裡的證據一定是過硬的,其次這傢伙肯定已經和董事們通氣,甚至取得了部分人的支持。
他知道接下來韓冬要幹什麼,也清楚這麼做的目的和結果,問題是對方選擇來告訴自己這件事,本身就是讓自己做出選擇:你站在哪邊?要不要給託尼他們通個氣?
婁大勝哪邊都不想摻和。但這不是某個顧問出事他可以憑資歷繼續做甩手掌櫃,首席經營官的去留他必須做出姿態才行。
而且他是全體合夥人會議的召集人,對合夥人的處理甚至去留只有召開會議通過決議纔可以。這可真是麻煩!
“你既來找我,應該已經和董事們溝通過了?”他在思索中輕聲問了句。
“對啊。您是老資歷,除去董事們,我當然得先和您商議……。”
婁大勝擺擺手打斷他的恭維,追問:“那他們怎麼說?”
“他們?他們對此都很氣憤。前輩應該知道,這種管理者明知故犯違規的情形,本公司建立以來還是頭一回吧?”
韓冬小心地選擇了“氣憤”這種說法,迴避了同意或者不同意,但已經足夠了,既表明了各位的不認同,又沒有添油加醋。
“現在託尼的威望、勢力都在上升期,他敢這樣做是有依仗的。但如果我們視而不見,這個榜樣樹在哪兒,誰知道後面還有什麼?”他嘰咕着,又像是說給自己聽。
婁大勝心裡很煩躁。“這事還有誰知道?”他問。
“莎莉和大魏應該也知道了,是那個叫艾米的助理告訴他們的。其餘人……。”韓冬搖搖頭。
事情明顯了,人家那邊沒把他當自己人,估計正三人一起在下邊合計呢。
婁大勝苦笑:“你費心約我來,把事情告訴我,是希望我出面召開合夥人會議,同時支持你在會議上的提案對嗎?”
“婁叔英明。合夥人會議肯定得開,這是按規矩做事。”韓冬將兩肘支在桌邊,做出小輩謙遜的態度,說:“託尼自己立的的規矩,涉及合夥人違法、違規的,應召集合夥人會議評議,並由董事會根據表決結果作出裁決。婁叔呵,”
他面帶誠懇:“召集合夥人全體會議需要一名經營合夥人或管理合夥人發起,可莎莉肯定會用各種辦法拖延甚至拒絕的,大魏和託尼也是一夥,我只有來向你求助。
你是我父親留下的元老,我希望在關鍵性的路口能看到你的身影,得到你的扶持。至於提案,董事會會發郵件給你,然後派人來參會的。”
韓冬頓了頓,見對方沒有拒絕的意思,繼續說:“我和託尼之間的矛盾,在之前你應該有了解,那不過是上市還是繼續自營的方向問題。
其實對託尼的個人能力,以及我父親去世後這段時間裡他維護公司大局的穩定,我還是非常認可的。但這不表明大家可以容忍他胡來。
況且人證、物證都是全的,這件事並非無中生有,不是特地要搞事情耍陰謀
。難道我就算知道他違規,爲怕別人議論我是個小人所以閉上嘴纔算做得對?那對公司、團隊、股東的責任又怎麼說?”
“唉!”聽到這裡婁大勝放下手裡一直捏着的茶盞,嘆口氣說:“你要是當年做事、做人這麼有章法,老董事長該多高興啊!”
“說實話,有些是本來就有,但那會兒逆反心理作祟所以沒顯出來。另一半是他老人家去世後才自己悟出來的。以後還要前輩多指點。以後我還有很多地方需要仰仗呢。”
婁大勝搖搖手:“你大了,有主意啦。哪裡需要我多嘴?”
“話不能這麼說。”韓冬微笑起來:“即使這次託尼下去,但他人還在公司,影響力還是有的。況且莎莉和大魏也還在……。”
“你還是要搞上市?”婁大勝突然問。
“我一直希望如此。”韓冬點頭:“其實爭來爭去,爭的不還是怎麼把企業做得更大、更強、更值錢嗎?
是託尼沒搞明白,上市融資可以更快速地推動企業發展,獲得的資金體量更大,對企業其實是有利的。
這和他的目標、方向完全一致,只是實現的手段差異而已。前輩你想,這幾個股東能有無窮盡的家底拿來支撐智亞嗎?靠積累能比賣掉幾個股票來錢快嗎?
咱們自己辛辛苦苦攢來攢去,一年下來利潤有幾個一千萬?可資本市場上可能一天我們就可以搞幾千萬,這是多大的差別?
爲了大目標,爲了所有股東的利益,我們拿出不影響大局的部分股份,難道不值得嗎?”
聽他這樣說,婁大勝輕輕點頭,“啪”地打開手裡的摺扇搖着,緩緩說:“前幾次會議你倆吵得我頭昏腦脹,根本沒心思細聽。現在我終於弄明白了,這原來是個‘殊途同歸’的事情。”
“對對!”韓冬趕緊添柴:“託尼那個人太沖動,根本容不得其他人見解,何況他還一直瞧不起我。
我的意思是,所有合夥人都可以獲得部分原始股,有管理職權的還可以獲得額外期權。
這樣表面上看確實合夥制轉成股份制了,但上市後大家手裡的原始股也好,期權股也罷,都能通過市場變現,這卻是合夥制所不具備的激勵優勢……。”
婁大勝邊聽邊點頭,算是接受了這個後輩給自己補了次經濟課。
其實話說到這時彼此已經清楚,託尼違規下臺已經不是重點,繼續合夥制還是走上市道路也非核心話題,重要的是韓冬發現,自己已經成功地用“額外期權”和“變現”吸引了婁大勝的注意力。
他忽然明白對方關注的實際是自己能夠看到、獲得的收益,合夥還是股份制的全是扯!“咦,這老傢伙,看來他是無心戀戰,居然已經在打如何抽身退步的主意了?”韓冬暗想。
談到最後,婁總提出了兩條:
一,自己可以支持韓冬並出面要求召集全體合夥人會議,但託尼下臺必須是溫和、體面的,不能引起過多震動,否則他會干預;
二,在託尼順利下臺之後,韓冬應當在上市前公佈配股方案時給予婁大勝特別的份額照顧。而韓冬則要求婁總股份變現時他有雙方默認的優先權。
婁總當然知道這傢伙打的什麼主意,但如果他那時已經決定變現退出了,後邊誰控股又關他什麼事呢?雙贏,就該是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