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活剝人皮 (2)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應該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由於他是貧民出身,他的父母還因爲被貪官污走賑災糧食,而被活活餓死,所以他最痛恨貪官污吏。

爲了打擊貪官污吏,朱元璋頒佈了遠比歷代刑律嚴厲的《大明律》,還下詔說,各級地方政府要在官衙大堂的左邊修建一座「皮場廟」。這「皮場廟」就是專門扒貪官污吏人皮的地方。(明《草木子餘錄》:府州縣衙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爲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

現今大陸河南省鄭州市就有一「皮場廟」,不過在抗日戰爭中損毀。老一輩的鄭州人說:「皮場廟不大,卻很有威名,有了它,地方官員平時收斂多了。」

那時貪官只要一進這「皮場廟」,行刑者就會讓他坐置於大水缸內,然後將滾燙的桐油灌進他的肚裡,再將炒熱的河沙淋身,等人皮硬了之後,就將貪官的皮完整地剝下來,再製成皮囊。

皮囊要填入草料和石灰,做成「人皮稻草人」,吊掛在公堂、官府,供衆人蔘觀,用來威懾貪官。

這殘酷的刑罰就是「剝皮揎草」。

明朝文人葉子奇在其著作《草木子餘錄》就記載着,明初,官員只要貪污六十兩銀子,一律押往「皮場廟」。砍頭示衆後,再處「剝皮揎草」之刑。(《草木子餘錄》: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衆,仍剝皮實草。)

這刑罰靈感何來,傳聞是說,朱元璋知道這「剝皮揎草」是地獄六殿對罪大惡極的靈魂施以的酷刑,於是他把這「地獄之刑」用於現實生活當中,好打擊,整頓吏治。

洪武十一年,都督毛驤因爲收受賄賂,敗壞法制,朱元璋命人在他的胸背刺上「奸黨毛驤」四個字,然後「剝皮揎草」,放在都府大堂之上,警示後任官員。

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懷疑宮內有人同外界私通,竟然將宮中婦女五千人和守門的宦官全部「剝皮揎草」示衆。

這種刑罰不只讓貪官死的痛苦,割下來的人皮有些還被製成鼓面,讓這些貪官污吏死後仍不斷被敲打。

朱元璋當上皇帝之後,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他下令剝去這對父子的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威嚇全國的貪官們。

明朝律法還規定,「有即斃者,行刑之人坐死。」意思就是行刑者剝皮時,如果讓被剝皮者早死了,行刑者就得跟被剝皮者一起死!因此行刑者剝皮時會格外謹慎延遲,這割剝的時間拖得愈長,被剝皮者自然愈加苦痛。

朱元璋因爲恨死貪官,所以雷厲風行到處抓貪治污,全國十三省廣設「皮場廟」,一時之間,這「皮場廟」的懸樑上掛上一個又一個的「人皮草袋」。

民間因此諺雲:「挖去黑心肝,製成『人皮楦』;掛在大堂口,嚇破貪官膽。」

朱元璋最後甚至頒佈一項空前且絕無僅有的法令,那就是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就地將他們抓起來送京治罪,路上的檢查站還必須放行,一旦有士兵官員阻擋,不但那人要處死,還要株其九族。

不過他這項「改革」卻還是以失敗收場,貪官永遠殺不完,「皮場廟」總是掛滿「人皮草袋」。根據統計,從明朝開國以來,因貪污受賄而被處死的官員有好幾萬人。

當時明朝十三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任滿,因爲大部分都被殺掉了。

這讓朱元璋不得不哀嘆:「我想殺光貪官污吏,沒想到早上才殺完,晚上貪官們又犯了。」(《明史》:我欲除貪贓官吏,卻奈何朝殺而暮犯。)

這句話道盡這酷刑背後的無奈。

史學家後來分析解讀,因爲明朝官員薪餉太少,養不活家人,無法過上好日子,纔會冒着被「剝皮揎草」的風險,一貪再貪。

四、人皮馬鞍

朱元璋死後,傳位給皇太孫朱允炆。朱元璋兒子朱棣不服,於是發動兵變,1402年,他奪取了親侄子的皇位。

按照法定的皇位繼承製度來說,朱棣是謀反篡位,所以當他殺進首都之後,朝臣中僅有二十多人勉強前去迎附,在任大臣逃走的卻有四百六十多人,以致皇城空蕩,無臣可用。

朱棣怒不可遏,於是下令清宮三日,對不肯歸服的舊臣、宮人、女官、太監等等,一律殺無赦,他曾一次枉殺一萬多人。清宮同時,他還列出所謂的黑名單,開始搜捕對自己發動政變而持有異議的臣官。

列入黑名單的人被抓到之後,朱棣都要親自審訊,然後將其以極殘酷的手段殺害,以泄其憤。

不到一天的時間,就有許多文武大臣被捕,等待朱棣親自面審。

《兵部尚書》鐵鉉被押上殿後,始終背對朱棣而立,把他當成空氣,並厲聲數其大逆不道的罪狀,朱棣喝令鐵鉉面對自己,鐵鉉始終不從。

「將鐵鉉的耳、鼻給我割掉!放鍋烹煮,要他自己吃下。」一聲令下,殿前武士完成一連串的酷刑,還將他熟透的耳、鼻塞進鐵鉉自己的嘴裡。

雖然臉上滿是鮮血,虛弱到站不穩,鐵鉉依舊緊閉脣齒,不願屈服。發瘋似的朱棣於是令劊子手將他寸刀慢割而死。這麼做,仍不解恨,這位剛登基的皇帝又令人將他的屍體投入油鍋煎炸。

黑名單之人《禮部尚書》陳迪與弟子六人則被押赴刑場,處以「凌遲之刑」,「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或「殺千刀」。行刑之前,劊子手把陳迪兒子的鼻、舌割下炒熟,塞入他的口中,然後將他用刀割死。

《刑部尚書》暴昭,被捕後罵不絕口,殺紅了眼的朱棣親自動手,打掉他的牙齒,又砍去他的手足,但暴昭仍斥罵不止,最後被朱棣斬首。

當時一名重臣,對朱棣出言相譏,朱棣便令人剝去他的衣服,以鐵帚刷掉他的膚肉,露出骸骨而死。

當時掌管刑獄的中央審判機關《大理寺》少卿胡閏,在朱棣召見時,身穿喪服,慟哭而至。朱棣見狀命他更衣,胡閏不肯,還說:「不要用死來威脅,就是死了也不換衣服。」

朱棣令暴跳如雷,威脅要誅他九族,胡閏不理還破口大罵,朱棣氣到快腦充血,他令殿前武士用所持的兵仗將胡閏的牙齒全部打掉,再他將勒死於殿上。隨後,朱棣又命人剝下胡閏的皮,用稻草塞於其中,懸掛在牌樓示衆。

刺殺朱棣未遂的大臣景清同樣被「剝皮揎草」,掛在長安門示衆。

除了「剝皮揎草」,明朝皇帝還將扒下來的人皮另作他用。1512年,明武宗正德七年,臂力超常,人稱「趙瘋子」的趙鐩與大批農民一起謀反,結果起義失敗,之後他剃度爲僧,亡命天涯。

沒想到他在客棧喝酒又吃肉,引起他人懷疑遭衛軍逮捕,同時起事的三十七人也先後被俘,一同押解到京師午門。

明武宗朱厚照下令把他們全部處死,並將爲首的六人剝皮。明武宗更下令把剝下來的六人的皮製作成馬鞍,他出行時,便經常騎坐這備有人皮馬鞍的馬。

五、千百顆的蠶俑

時間來到1644年,這恐怖的「剝皮揎草」並沒有隨着時代的更替而消失匿跡。那年,「闖王」李自成的農民軍攻進了北京城,大明崇禎帝景山殉國。緊接着滿清入關,農民軍潰敗。

明朝的皇子皇孫此時也被清軍追着四處跑,最後桂王朱由榔在廣東登基,是爲大明永曆皇帝,史稱南明王朝。

公元1652年,南明永曆六年,御史李如月向永曆帝上奏摺打名將孫可望的小報告,孫可望知道後勃然大怒,將李如月給抓了起來,要親信張應科將他「剝皮揎草」。

張應科將李如月綁在朝門外,花了二個時辰,纔將他的皮給剝了下來。

爲了保存李如月的人皮,張應科要刑官把他的皮用石灰漬幹,用線縫製成人皮囊,再往囊裡塞草,然後送往北城門懸掛示衆!

還有,明末農民起義首領之一張獻忠也學朱元璋活剝人皮。他所剝的千百張人皮,許多都滲以石灰,再填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於王府前街之兩旁,遙望猶如千百顆的蠶俑。

公元1646年,在四川西充縣的鳳凰山,張獻忠遭偷襲的清軍亂箭射死,死時42歲。

明朝衰敗覆滅後,清軍進入京城,建立大清王朝,在這之後,清代正史、野史中都沒有「剝皮之刑」的記載,因此,這殘忍的酷刑可能就在清朝被廢止了。

活剝人皮不但是一種酷刑,剝下來的人皮,居然還能當成詛咒的工具。

元朝初年時,元祖忽必烈誅殺了阿合馬並沒收其家產。阿合馬有個愛妾名叫引柱,武士們搜查時從她的衣櫃中搜出兩張人皮,每張皮上還連着兩隻完整的耳朵。

武士問引柱存放這人皮有什麼用,引柱說,這是詛咒時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發咒語時人皮就會出現應聲。

忽必烈最後下令把引柱剝皮示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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