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9章 壓制兩主管
刷!
剎那之間,整個戰意位面之中,無上劍意,已經完全密佈,劍刃沒有橫行之地,所有的劍刃都停滯不前,好像千百億的雕塑一樣,早就橫陳,從來沒有任何移動可能。
而緋行烈的魔氣戰力,和陸川行的妖氣戰力,剎那之間,完全消失得無影無蹤,再也不能讓人,有任何捕捉可能。
遠觀之下,在兩人所立位面,看起來只是白茫茫一片,其勢給人感覺,好像陽光普照,又好似給人感覺,只是積雪冰封。
那只是雪白的顏色,反射光芒之後,形成的不世之徵兆。
剎那間,正在妖神殿中的孫斷,人已站了來,眼神之中,無非顯現出更多凝重,他當然看得出來,當下的秦夜,已比曾經的秦夜更加強大。
瞬間發動劍氣,劍氣成刃密佈空間,讓第一魔神殿總管,和第一妖神殿總管,也完全沒有剋制之力,如此之境,其餘不論,若說可以壓制南星域,那簡直沒有任何問題。
在孫斷站起來的同時,這妖神殿中,包括孫休在內的妖神殿主管,也包括第一妖神星上,諸廬諸坊的主管,人人目瞪口呆,而雙目大睜,有人也早就忘記了將張開的嘴巴,合攏起來。
他們甚至連驚歎的聲音,都已忘記發出,這是太過恐怖的場景。
這些人此生此世,號爲永生,可惜的是,他們縱然永生,只要不跨出南星域,那必定不可能,再見識到這樣驚人的戰力,這個沒有任何疑問。
再等稍息,秦夜身勢飄飄蕩蕩,其如雲如霧,也早就從劍刃集陣中,飄了出來。
他仍然揹着那個等身,甚至比他略大的傀儡,表情淡然。
金屬的聲音嘎嘎不停響起,再等剎那,那些流雲劍刃,瞬間收斂,消失得無影無蹤,再也不能捕捉。
露出了劍刃集陣之中,仍然陷入到呆滯之中,軀殼顫抖不止的緋行烈和陸川行。
兩人面色慘淡,慘淡之中又帶着絕望神色。
兩人是神殿總管,那在南星域中,絕對是可以橫行的角色。
當下第一妖神星,是妖神族的大本營沒錯,可是依兩人之力,仍然可以爲了阻截秦夜,公然顯露戰力,無非表明他們,不會輕易挑釁第一妖神星,但他們的戰力,也完全可以支持,他們公然挑戰之後,可以承受的結果。
結果卻是,他們發現先前的所有妄想,只是美夢一場。
“爲什麼放過我們?”這邊,最後還是由神色驚惶,而絕望的緋行烈開口發聲。
“本座何必與螻蟻一般計較?”這邊秦夜淡淡的道。
這一句一出,兩人臉色,立即變得更加難看。
而這話的實質,也不僅僅只對這兩人產生影響,南星域中,如果說神殿總管,而且還是靠前神殿總管,都是螻蟻的話,那整個南星域之中,很明顯已無人不是螻蟻。
這話雖然難聽,但在強者爲尊面前,好像也是完全沒有任何謬誤之處。
緋行烈和陸定昊,神色已經變得更加難看,最後緋行烈卻仍然不得不,開口對秦夜發聲,“前輩既然放過我們,卻不知道,將有什麼吩咐?”
“暫時沒有,不過,將有的時候我肯定會找你們,命暫時不取你們的。”秦夜這邊再度淡淡的道。
“多謝前輩!”這邊緋行烈與陸川行,眼中只是露出更多沮喪而已,再無其它表現。
武道爲尊,若是境界差距,只在碾壓之勢,那這兩人或許還可以,再想想辦法對抗秦夜。
可惜的是,當下的秦夜對這兩人戰力影響,豈止是碾壓,那簡直的神與卑微生靈差別。
神滅生靈,容易至極,但神會與生靈計較可能,實在不會太大。
“陸定昊和緋雨兩個人已經死了,你們二人先前,如果好好與本座說話,這個消息本座一樣會告訴你們。”秦夜看到兩人眼神這中,明顯有所疑惑,隨即卻仍然開口迴應。
“謝過前輩了!”聽到這裡,兩人更加沮喪,常理之下,或許他們還會詢問,兩人如何死了。
可惜當下,兩人都已落到這種田地,哪裡還有心情,管什麼他人修行者。
在萬般沮喪之下,兩人後退不止,漸漸退出位面之中,完全消失了。
陸川行、緋行烈,已經是兩族,除了去往恆河天中心之外,至強者代表。
如今他們輕易敗於秦夜手中,那不只是對他們個人修行,有所打擊,甚至對闔族前途都有打擊。
這兩人再回其族地,必定短時間會一蹶不振,至於其能不能再度崛起,也就只能看他們能不能,再度打破心魔。
難度卻是千難萬難。
只因秦夜是實質的神,並不是所謂的魔,他們根本沒有任何可能,破解這一大挫。
……
“還有這樣規矩?”
第一妖神殿中,孫斷邀請秦夜,繼而給其陳述過往。
武道爲尊,而所謂妖神殿總管,自然是以武道程度排列。
當下的孫斷,卻是極力邀請他,成爲第一妖神殿總管。
當下妖神一族,其統御之力,正是孫族,除孫氏之外,諸氏絕對沒有統御其族可能。
當下秦夜是異姓,如果坐到這個位置上,確實有點破壞孫族慣例。
“秦先生不要太過驚訝,依秦先生的戰力,其實已經足以進入恆河天,到天神左近侍奉,不過要進入恆河天,首先得是總管身份,我知道這裡必定不是,秦先生久留之地,但你暫時以此身份,做爲過度,卻是沒有太大問題。”
這邊的孫斷,細細的給秦夜解釋道。
武道爲尊,權力無限,正如常人追逐財富,一萬而求百萬,百萬而求千萬,從來沒有止境可能。
秦夜倒也不能免俗,孫斷當下如此表達,當然也是因爲,完全被秦夜境界折服原因。
“這個似乎需要暫時放到一邊。”秦夜這邊皺起眉頭。
他當然知道他的實力,不過他只看流劍仙,就知道恆河天中心,沒有那麼好混,最好還是先考量到諸方細節,比較合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