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巧玲大聲說道:“姐姐,我理解你的難處,但是你不要孩子,不意味着姐夫和姐夫家裡的人不想要啊。你不能這樣自私只顧着自己,你也要想想他們啊。要孩子不是錯,不是嗎?我也只是想盡自己的一點點能力,幫幫你們而已,姐姐求你不要拒絕我。”
“我們要什麼樣的孩子,我們會自己做主!”言傾若被秦巧玲的理所當然氣得咬脣,“不需要別人替我們做決定,也不需要任何人來幫忙,我們會自己決定要或者不要!自己決定以哪種方式要!”
“姐姐,我知道你不能生,也不能做試管嬰兒,心裡很痛苦。你要的話,還不是去找別的女人……我是你的妹妹,是你的親妹妹啊?作爲妹妹,我怎麼可能害姐姐呢?我是你的妹妹,這樣對孩子也好,不是嗎?”秦巧玲心裡十分得意,臉上佯裝關心的樣子,站在了言傾若着想的地步,試圖說服辰千墨,也試圖將言傾若心上的傷疤給撕扯開來。
辰千墨聽到她如此說言傾若,將言傾若護在自己的懷裡,對着秦巧玲,聲音冷如寒冰,帶着不容置喙的堅定:“打掉!”
秦巧玲還在試圖挽回,大聲說道:“真的,真的,我肚子裡的孩子,就是姐姐姐夫的,求你們,現在胎兒已經有心跳了,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了,求求你們善待孩子吧,因爲這不僅是我的孩子,更是你們的孩子啊……”
言傾若緊緊地握着拳頭,整個人都在發抖,她真的沒有想到,秦巧玲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原本沒有孩子,也有沒有孩子的過法。
但是現在竟然有了一個孩子,還在秦巧玲的體內。
這是言傾若無論如何都想不到的事情,也讓她有些接受不了。
辰千墨卻怒而上前,對着秦巧玲,厲聲問道:“是誰讓你這樣做的?”
“是外公和外婆……”秦巧玲忙再次退後,辰千墨的氣場,已經給了她極大的壓迫感,她真的沒有辦法再硬撐下去了。
“不管是誰的主意和決定……”辰千墨咬牙切齒:“……打掉!”
秦巧玲一驚:“姐夫,這可是你跟姐姐的孩子……我就是一個工具罷了,求求你不要……”
正在這個時候,兩位老人已經衝過來了,大聲喊道:“住手!”
辰千墨和言傾若一看,只見外公外婆匆匆地趕到。
原來,秦巧玲今天本來就打算跟辰千墨和言傾若攤牌,但是她也知道攤牌後,也許會遇到危機,所以早早的跟外公外婆打了電話,說自己想見見他們。
外公外婆關切她肚子裡的胎兒,所以便及時地趕來了。
沒有想到,趕來的時候,正好遇到辰千墨要對秦巧玲動手。
外公外婆衝了過來,護住了秦巧玲,大聲說道:“墨兒,你不能打秦巧玲!”
辰千墨的臉上,浮現出深深的失望,和無以倫比的哀傷。
他的五官上,佈滿了一層冷硬,像是萬年雪山無法得到溶解。
他全身都在顫抖,最終才找到自己的聲音:“外公,外婆,你們爲何要這樣做?”
“墨兒,你可以對我們做什麼都可以!但是你不能碰秦巧玲!她肚子裡,有你的孩子!你的孩子你知道嗎!”外婆痛心疾首地喊道。
“爲什麼?爲什麼?我早就跟你們說過,我不要什麼孩子,我只要若若!”辰千墨怒吼道。
長這麼大,他還從未對外公外婆發過這麼大的火,也從未對他們吼過。
因爲他們一向都是慈愛的老人,懂得尊重孩子們的意見,也給了辰千墨足夠的自由和愛。
可是現在,辰千墨的心裡,只有無盡的絕望和憤怒,不得不吼出來。
因爲如果像是辰老爺子那樣的人,辰千墨從來都對他不抱任何希望,那無論辰老爺子做什麼,辰千墨也只有憤怒,而不會有現在這樣,針扎般的疼痛。
只有像外公外婆這樣的人,手中高高的舉着“我愛你,我是爲了你好”的大旗,肆意地踐踏辰千墨的愛和尊嚴,才讓辰千墨現在這樣,感覺到無能爲力的悲哀。
外婆的情緒也非常激動,大聲說道:“辰千墨,你好好想想我們是不是做錯了?我們爲了你,費盡了千辛萬苦,你是這樣優秀的男人,爲什麼不能留下自己的血脈和子嗣?爲什麼爲了一個女人,要斷掉我們整個家庭的希望?難道我們爲你的付出,就連想要得到一個孩子的回報都是奢望嗎?”
“你們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孩子是愛情的結晶,而不是對於家庭的回報!孩子是帶着愛才能出生的,而不是爲了你們偏執和狹隘的希望纔來到這個世界上!”辰千墨的話,擲地有聲,好似重重的石頭一般,打在外公外婆的心上。
但是外公外婆卻根本就不爲所動。
外婆堅持己見,聲音裡帶了祈求:“好,我知道你不肯要孩子,你是愛情大過天,那你考慮過我們的感受嗎?就算我求求你,你不要孩子不要緊,這個孩子生下來,我們來養,我們來負責。”
“孩子不是寵物,也不是物品,怎麼可能像你們這樣荒謬地處理?”辰千墨對於外公外婆,真是感覺到深深的無奈。
秦巧玲也忙站出來說道:“姐夫,我真的不會打擾你和姐姐的,既然你們不想要孩子,我會將孩子當做我親生的,好好的撫養孩子長大的。”
辰千墨冷眼看着她:“拿掉!”
外公外婆護着秦巧玲:“不準!”
“拿掉!”辰千墨咬牙切齒。
“要拿掉,就踩着我的屍體過去!”外婆伸手護住了秦巧玲。
秦巧玲嚶嚶地哭泣起來,顯得又可憐又無助。
言傾若看到這樣的場景,只覺得心如刀割,原來一切的愛,一切的付出,也都抵擋不過在老人心中孩子的重要性。
她現在這樣,幾乎已經是無可饒恕,也無可救贖的原罪了。
辰千墨還站在她的一邊,可是她也不知道,這樣的支撐還能堅持多久,這樣的堅持,是否還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