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出了人命案是該報警找警察,他們會進行調查。然而我並不是傻了,只是跟在他們身後,我總覺得,這種詭異的事離不開玄術,所以不自覺的便把問題的解決者想到他們身上。
在等待警察來的這段時間,我們房門一直開着,沒有移動屍體,保持現場的完整。這是常識,電影了也總是演。
因爲有電梯的關係這段時間倒是沒人在這裡經過,也避免了一時的恐慌。
過了大約10幾分鐘,警笛聲在小區裡想起,沒一會五六個警察便出現在門前。其中領頭的一人擡頭看了看懸掛着的屍體,然後跟身後幾人交代起了任務。
取證的,尋找周圍痕跡的。不過樓梯上是沒什麼好取的了,即便有痕跡也被他們全部都毀了。
我注意到領頭那人擡頭看時皺了皺了眉,然後對我們幾個招了招手讓我們過去。
走到跟前,他點頭示意,然後說:“你好,我是靜安刑警隊隊長周嚴,是你們報的案吧?”我點頭說是,然後說了下發現屍體的過去。
周隊長聽完後再次詢問道:“你是說聽到了敲門聲,開門後就發現了屍體?”
“是的。”我點點頭,雖然有些不可思議,但事實也確實如此。
“那你們之前有聽到什麼動靜麼?或者有看到什麼麼?”周嚴試圖尋找着線索,不過我們卻是給不出任何答案。
或許向天是知道什麼的,不過那種玄乎的東西在他們偉大的無產階級人民警察身上,很難取得信任。
周隊長問的問題很多,比如說認不認識這個人,他有沒有什麼仇家,或者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沒有。
因爲之前已經認出他是樓下鄰居,所以在周隊長問起的時候便告訴了他。至於其他的消息,我根本就不清楚,甚至我連辨認他都有些困難。
之後我把這幾年我一個人住在這裡的情況跟周隊長說了說,他表示瞭解了之後說再問我一個問題。
是關於釘在樓板上的膨脹螺絲的事,他問我以前這個東西是不是存在,或者是近期才釘上去得。我搖頭說不知道,周隊長點頭說了聲謝謝,然後轉身讓手下的人去搜集口供。
問題基本上也是剛纔問我的那些,他特別強調了一下膨脹螺絲的事情。然後差人去樓下通知死者家屬。
因爲警察到來後的動靜已經引起樓上樓下人的注意,不少人已經過來看發生了什麼事。樓下一家看到死者時,頓時情緒就變了,哭嚷着跑了上來。
死者的妻子本想靠近,卻是被警察攔了下來,然後好生安撫。至於屍體,此時已經照相取證完了,便被他們放了下來,之後平放在了地上。
“請節哀,我們會盡快查出真相的,在此之前還要進行屍檢,以便獲得破案線索。另外您也跟我們去趟局裡吧,有些事情還是要向您瞭解一下。”周嚴說着示意手下帶人下去,一同帶走的還有死者屍體。
之後的事跟我們就沒什麼關係了,雖然家門口吊了個死人,不過這些年來見識過這麼多了,甚至連閻王殿都去了,倒是沒什麼好怕的了。
聽着警笛遠去的聲音,我問向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人不會平白無辜就出現在我家門口,而且還是如此悄無聲息的。
向天說不過是些小動作,之後的事纔是主要的。他告訴我發生什麼事都別驚慌,只要記得自己絕對不會有事就可以了。
這話說的我糊里糊塗的,他們就在我身邊,我有什麼好驚慌的。而且,這跟吊死的人有什麼關係,難道他還能半夜來找我不成?
他確實沒有來找我,然而來的卻是警方的人。他們有禮貌的敲門,客氣的問誰是高林生,然後跟我說希望我能配合,跟他們走一趟,求證點事情。
我問什麼事,他們才說是關於陳廣發被人謀殺的事。我狐疑的看着他們,謀殺?找我去求證?
就在我猶豫該怎麼問他們事情緣由的時候,卻是聽到向天的聲音傳來:“沒事的林生,配合工作,跟他們去。”
向天這麼說應該就沒什麼事情,而且我也什麼都沒有做,坦然的跟他們說:“好,走吧。”
雖然他們什麼都沒說沒做,也沒給我帶銬子,我感覺事情已經不對,甚至我現在的身份很可能已經從一個報案人員上升到了犯罪嫌疑人。
即使這個身份聽上去就十分扯蛋。
試問,誰會殺了人之後把屍體掛在自家門口,而且還報警通知警方?燈下黑也不是這麼玩的吧,就算查不出來,那亡者的靈魂還不得天天晚上來敲門啊。
不過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也或許只是我多慮了呢。
到警局之後我被帶入的是審訊室,在此之前碰到了陳廣發的妻子,此時的她眼睛已經哭的紅腫,本來在椅子上坐着,見到我時發了瘋似的朝我抓來,口裡還喊着還我丈夫命來。
一旁的警務人員立刻將其拉住,勸道:“大姐冷靜點,證據還沒落實,他也只是有嫌疑,喊他來也是爲了求證。”
看來果然讓我猜對了,犯罪嫌疑人,還是殺人犯,這罪過可就大了。就在我從他們的話中確認了這層關係的時候,我都不免有些發怔。
雖然我根本什麼都沒做。
審訊室內。
我坐在一張桌子旁,對面坐的是周嚴,另外一個卻意外的是張熟面孔。趙偉,經過上次事後想不到他還在這裡,看來並沒發生什麼事。
看到他我心裡倒是有些安心,畢竟有他在,有些事也就能說的清了。
“姓名?”
“高林生。”
“年齡。”
“18。”
之後是家庭住址,與死者的關係,雙方有沒有糾紛,或者家人之間存不存在爭吵。後面的問題我老實回答。父母跟鄰居間不存在糾紛,至於我自己,甚至連他的名字都是剛纔知道的,根本不存在交集。
至於殺人動機,我一個學生,對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哪存在什麼動機。所以即便他們審問也得不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根據屍體解剖情況來看,死者死亡時間大概在12到15小時之間,死於窒息,不過是死亡之後再被掛在4樓樓頂處。我們從死者指甲裡發現了一些皮屑組織,經過查驗,跟你相吻合。”周嚴冷靜的說着,說話的同時眼睛一動不動的盯着我。
我沒感到任何壓力,只是覺得很不可思議。爲什麼他的指甲裡會發現我的皮屑組織?別說12消失前,就是120小時前我跟他都沒有任何交集,也沒見過面。
然而事實就擺在眼前。
而且因爲小區年號不短了,更不會存在監控這種東西,所以根本就難以查證。
對於周嚴說的這種情況,我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我根本不知道,也不清楚爲什麼會從他的指甲裡發現我的皮屑組織。
“根據推測,應該是在死者死亡前這段時間掙扎,抓到了犯罪者身體的某個部位,從而指甲裡留下了這方面的證據。”周嚴說。
“那你這意思不就是說我是兇手麼?”我反問到,現在心裡已經有些不爽了,隨即問道:“如果真的是我殺的人,爲什麼我要把他掛在自家門口,而且還要報警?”
“所以,這是矛盾的地方,而且我斷定你不是兇手。”周嚴繼續講到。
“既然斷定,又爲什麼把我帶來,還要跟我說那麼多你們那些全部指向我的犯罪證據?”我有些不解的問道,然而我卻忽略了,這不過是他們的正常程序。
當然周嚴給我的答案也是如此,在沒有找到爲我擺脫嫌疑的證據前,我也必須一直留在這裡,沒有自由可言。
我心想這是什麼事啊,卻又沒有任何辦法。
見我不再說話,周嚴繼續說道:“我們已經派人去你家裡,根據線索,我們有理由懷疑你家便是第一案發現場。只要發現證據,那麼你的罪名也將被落實。”
“還能有什麼證據?”我問。
“作案工具,比如說你把死者懸掛在樓頂處所需的爬梯;現場遺留下的痕跡,像血跡、皮屑組織等。”周嚴解釋道。
“不是我殺的。”我強調道。
周嚴一笑:“不過是假設,而且你現在還沒擺脫嫌疑。”
我沒什麼好問,也沒什麼好說的了,最後只是說我等着水落石出的一天。周嚴說好,然後讓趙偉把我帶走。
期間趙偉沒說什麼話,只是低頭記錄着。直到只剩下我們兩個人的時候,他才小聲的對我說:“雖然證據都跟你有關,不過太不合理了,你會沒事的。”
我說我知道,然後說了聲謝謝。
趙偉說:“不用,也算是朋友一場了。上邊把你安排在單獨的關押室,在證據還沒確鑿之前,你都會在這裡。期間可能你還會被傳喚問話,不過放心,這裡不會存在什麼暴力事件的。”
我自然是沒多大關係,雖然一直聽說這裡面不好待,現在卻是沒覺得有什麼。就算進了號子,也沒人敢跟一個殺人犯叫板的。
這是鐵則,誰狠誰就牛逼,大不了丫一下弄死你,誰都別活了。
咳咳,不過說起來,如果我真被冤枉入獄,我怎麼也狠不到那種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