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西說金森他們的牧場容客量太少,其實金森也知道,不過他卻有不同的想法。
“咱們容客量小,那就更要做精品旅遊,我看來美國旅遊的都是有錢人,他們追求的是旅遊的質量,哪怕多要點錢都可以接受。所以我覺得一次三十個人其實已經有點多了,最好一次最多二十個人,這比較容易管理一些,也可以避免許多麻煩,你說是吧西場主?”金森笑着說道。
“你是行家,我也就是說說而已,你覺得怎麼樣合適就怎麼來,其實一次旅遊也就十天,如果每個月都排滿的話,基本上一個月可以帶三個團,也就是六十個人,不少了不少了,就按照你想的辦吧,至於是不是擴大規模,那是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你可以跟海燕還有海娟商量,她們纔是拿事兒的,我也就提個建議而已。”高西笑着說道:“我這湯也煮好了,咱們還是開飯吧?”
“對對對,吃飯吃飯。”雖說剛剛高西、金森和葉修吃了個烤兔肉,現在肚子還不太餓,但是別的隊員可是什麼都沒吃啊,不能因爲他們三個就不開飯吧,他們三個這也算是湊個數,大家在一起吃飯要熱鬧很多。
“你們哪個要湯啊,我給你們盛點,就怕你們不喜歡這個味兒,雞蛋粉絲菠菜湯。”高西站起身子問道。
“我要!”
“我也要!”
要的人。是翡冷翠和金森,因爲他們兩個人喝過高西煮的湯,所以知道味道如何。自然是要喝的。
至於其他人,看起來好像對着湯沒多大興趣,高西也沒有再問,而是給自己和葉修也盛了一碗,過去拿了兩塊烤肉就吃了起來。
不過吃了一會兒之後,還是有那願意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過來嘗試,用碗舀了一點嚐了嚐。覺得味道還不錯,就乾脆舀了一大碗。
這一個喝了。其他人就都跟風了,幸虧高西之前煮得多,不然這會兒怕是就不夠了。
“沒想到西場主的廚藝這麼好啊,以後要是能經常喝到西場主煮的湯就太好了。”其中一人說道。
“他可是個大忙人。怕是沒這些時間的。對了西場主,中國來的是不是都喜歡喝湯啊?”金森回過頭來問了一句道。
“大部分是這樣吧,其實在我們國家也分地方的,像我老家就沒有喝湯的習慣,我是去了西南那邊上學,才養成了喝湯這個習慣地。不過你儘管做就是,他們會喝的,這湯也有很多門類,我覺得你們可以學學。做起來很方便,還很美味,哪怕只是吃一些乾糧。只要有湯喝,那也會變得十分美味的。”高西想了想說道。
金森能這麼問,說明對旅遊團那還是非常看重的,就是想要儘量滿足旅遊團衆人的口味。高西自然要配合了,畢竟這旅遊公司那跟他還是有很層次的關係的。
一羣人圍着篝火,手裡邊端着烤肉和熱氣騰騰的菜湯。臉上都洋溢着幸福喜悅的光彩。
這就是生活啊,能夠在最簡單的事情之中尋找到樂趣。那就足夠了。
馬兒們也正在吃着青草,至於閃電、綠巨人和其他人帶來的狗狗,也都分得了自己應該享用的牛肉和雞肉。
這些人倒也大方,自己吃什麼,帶來的狗狗們也吃什麼,看起來他們跟高西一樣,真得是把自己的狗狗當成了朋友來看待的,而不僅僅只是看家護院的奴才。
“來來來,咱們乾一杯吧,今天不喝酒,咱們就用這濃湯來替代酒。預祝以後各自的生意都能夠紅紅火火,就像這篝火裡的火焰一樣旺盛。”金森站了起來,端起了高西煮的菜湯笑着說道。
高西曾經經歷過以茶代酒、用飲料乾杯的事兒,不過用這濃湯來乾杯還是頭一回,覺得挺新鮮的。其餘人大概跟他的想法也是一樣,都紛紛舉起了手中的碗,說了一聲乾杯。
“可惜沒有紅酒,不然的話就更好了。”葉修喜歡紅酒,這主要還是跟他的出身有關,他喝過很多紅酒,高檔的、中檔的都喝過,甚至還特意去喝了小超市裡面賣的那種紅酒,就是想要對比一下。
沒有對比,你永遠都不知道自己喝的高檔酒有多麼的好。
“紅酒當然有的,不過今天就算了,今天剛到這裡,你們環境也不熟悉,我怕喝醉了之後會有人掉水坑裡去了。明天吧,等把這周圍的環境熟悉得差不多之後再喝也不遲。”金森笑着說道。
“那就好。”葉修笑了笑,立即高興了起來。
“紅酒我可無福消受啊,我還是覺得白酒比較夠勁兒。”高西倒不是故意要跟葉修作對,只是他出身不一樣,小時候喝的酒那都是白酒,而且是便宜的白酒,覺得這酒,自然還是白的要好一些,他曾經喝過八二年的拉菲,覺得紅酒好像也不過如此,還是不會欣賞,沒辦法。
“白酒我這兒也準備了,知道你們中國很多人都喜歡白酒,我還特意買了茅臺,準備夠充足吧?”金森笑着說道。
“你還真得是有心了,來來來,乾杯。”
吃過了飯之後,衆人先是把餐具等收拾了一下,然後到周圍熟悉了一下環境,同時也是散步,來幫助消化。
大概一個小時之後,天色已經漸漸暗了下來,衆人回到了營地,之前守在那裡的人一直照看着篝火,所以此時的篝火燃燒得依然旺盛。
於是大家都圍坐在了篝火旁邊聊起了天,高西坐在軟軟的墊子上,身後是綠巨人那柔軟的身體,靠在上面特別舒服,閃電則趴在他的懷裡,目不轉睛地盯着跳動的篝火,耳朵卻時不時轉動一下,似乎是在聆聽周圍的情況。
馬兒們都被聚集到了一塊兒,站在那裡打着響鼻,同時用尾巴驅趕着蚊子和蒼蠅。
金森也拿出了噴霧劑在周圍噴了一下,到了晚上,尤其是溪水邊上蚊子就特別多,如果不噴點藥,那根本就受不了的。
燃燒的篝火照亮了每個人的臉,這讓高西不由得想起了電影裡面的一些情節。
“我來唱首歌吧。”金森拿出了自己的吉他,也不顧其他人說什麼就自彈自唱了起來。
一首歌唱完,高西忍不住說道:“你這歌聲只怕是熊來了都會被嚇跑吧。我聽說最近,一羣在俄羅斯西北部溫巴河岸邊露營的遊客偶遇了一頭巨熊,情急之下,他們用一首響亮又走調的《兔子之歌》成功嚇跑巨熊。”
葉修驚訝地說道:“什,什麼?兔子嚇跑熊,那得走調成什麼樣子?”
“當時的整個過程是這樣滴:巨熊先是小心翼翼地靠近圍坐在火堆旁的遊客。發現巨熊後,遊客們繼續一邊唱歌一邊彈奏吉他。面對荒腔走板,巨熊停下了腳步,一臉狐疑,不,是熊疑。然後,它繼續小心地走着,時不時地瞥向遊客。在聽遊客們唱歌大約30秒後,巨熊最後轉身離開。”高西笑着說道。
“看來對付熊孩子雖難,對付熊還是有不少辦法的。”
“是啊,遊客們唱的歌曲來自一部蘇聯的老電影《鑽石胳膊》的插曲《兔子之歌》,其中一段歌詞是:‘我們不在乎,我們不在乎,儘管我們害怕狼和貓頭鷹。’而這次,遊客們將歌詞中的‘狼’替換成了‘熊’。尤里.尼庫林在電影《鑽石胳膊》中演唱《兔子之歌》。”
“《兔子之歌》在俄羅斯家喻戶曉。歌中描述了兔子實際上處於食物鏈的最底端,再下面的就只有草了,因而當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時候,也就沒有什麼值得害怕的了。這正應了我們中國的一句俗語:兔子急了會咬人。”
葉修笑着說道:“我記得俄羅斯的很多作品裡都關注弱小又不好惹的兔子形象。有個俄羅斯童話叫《兔子和槍》,也可當作寓言來看:小白兔偶爾得到了獵人的槍,於是,曾經人見人欺的弱者變成了掌握生殺大權的強者。小白兔用槍趕走了常常欺負自己的狐狸和狼,但是自己也變得自私自利起來,甚至用槍趕走了前來賀喜的朋友們。這時,故事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槍裡竟然沒有子彈。這個意想不到的消息還不幸被大灰狼知道了……”
“我靠,你講故事別講一半啊,後來怎麼樣了?”
“自己去網上查去。”葉修白了高西一眼說道。
“小氣,說到故事,我給大家講個露營的恐怖故事怎麼樣?喜歡聽嗎?”高西笑着說道。
“正好也沒事兒,你就講講吧,這一堆人圍着篝火聽恐怖故事還是挺帶勁的。”金森點頭道。
“對啊,不過得用英文講啊,我們可聽不懂中文。”
“沒問題。”高西在心裡頭醞釀了一下,就開始講起了自己的故事,這將中文翻譯成英文,還要保持故事的原汁原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過他覺得自己應該能做到,自從魔法泉水改造了身體之後,他這英文水平也是蹭蹭蹭往上漲啊,翻譯個恐怖故事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爲了讓大家聽得真切,這故事裡的主角就用‘我’來替代了啊,你們知道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