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出生在貧苦家庭
我是1948年農曆二月初二,也就是龍擡頭節日這天,在薊縣城內西南隅林家衚衕出生的,後來經查萬年曆得知這天是公曆3月12日。公元1948年是中國農曆戊子年,也是鼠年。因爲我的屬相是老鼠,和“龍擡頭”沒什麼關係,所以雖然這天是民間的小節日,但是對我來說也不算什麼“吉利”的日子。我出生的時辰是申時(15時——17時)的後半時,也就是在傍晚太陽還有一竿子多高時降生的。那時家裡沒有鐘錶,也不講幾點鐘,以當時的天黑時間估計,應該是下午四點多鐘到五點來鍾。按老百姓的說法,屬鼠的人如果在早晨出生就是“好命的”,因爲老鼠是晝伏夜出的,早晨正是已經吃飽肚子,躺在窩裡休息的好時刻。可惜我是傍晚降生的,這是窩裡的老鼠肚子飢餓,準備天黑出去覓食的時刻。所以,在我很小的時候,母親就說我一生下來就是捱餓受累的命。
我母親說我一生下來就是捱餓受累的命,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爲我家在解放前是貧農(在本文第三章“我家的身世”第四節“我家的經濟狀況”中作了介紹),生活條件一直是比較困苦的。全家由我太爺爺(曾祖父)孟昭信操勞,維持十多口人的生活。到日僞時期,全家有自己家後院的園田三畝三分,在城南季莊的水稻田四畝,城西北何家墳(津圍公路西側西北隅大市場北面,現在的水利工程公司對過)旱地一畝三分,大坨子(現在的三八水庫裡)十畝多旱地,七裡峰有旱地二畝五分。水旱園田一共20多畝,但是打的糧食還是不夠吃,需要從市場上買進一部分。
1942年冬,我曾祖父孟昭信病故後,大家庭解體,西院的三層茅草房(當時我家東院的那層草房被日本隊部徵用作馬廄)和20多畝田地按三股均分。我曾祖母(俗稱老太太、太奶奶)一個人代管三兒子孟憲奎(1937年在北京讀書時,爲抗日投筆從戎,參加29軍宋哲元的隊伍,後隨部隊轉戰南方。1942年時雖與家裡失去聯繫,但是家中認爲他還在軍中,所以分家時分得一份家產。抗戰勝利後直到現在也無音信,估計已在抗戰中殉國)應分得的一份,我二爺孟憲增一家四口人分得一份,我家五口人分得一份。
那時我家裡有我奶奶,我父親、母親、二叔(當時在西大街楊家鐵匠鋪學徒)、姑姑共五口人(我爺爺在1929年21歲時,因被人勾引參加賭博,欠下賭債——賭場借的“高利貸”無力償還,又經受不住家長的責備而投井自殺)。分家單過後,家中後院有園田一畝一分,城南冀莊有水稻田一畝三分,城西北何家墳(西北隅大市場北面)和對面大坨子(現在的三八水庫西部)有旱地五畝左右。那時家裡的園子自己種植,可以保證自家吃菜不用買,春夏蔬菜旺季時還可以到街上賣出一些。冀莊的稻地與人家種分收,好年景可以分得200斤左右的稻穀。城西北的旱地只適合種穀子、玉米、豆類等一年一熟的耐旱作物,那時的土地產量低,風調雨順時一畝地產150多斤,大旱年景每畝地也就產百八十斤。這六七畝地加在一起也不過一千斤糧食,除去交公糧,勉強夠吃,沒有餘糧可賣。家裡的糧食中除去一百多斤大米(一百斤稻穀可碾成七八十斤大米),其餘就是高粱穀子玉米雜豆,沒有小麥。高粱和穀子小部分碾成米,在過節或來客人時撈“乾飯”(米飯)吃,大節日吃大米飯,小節日或來客時吃小米飯高粱米飯,或者大米小米摻在一起的二米飯。大部分高粱穀子帶着糠皮軋成高粱面和穀子面(不是高粱、穀子碾成米後再磨成的高粱米麪和小米麪,而是帶糠皮的混合面。這種面子,嚼在嘴裡沙沙的墊牙,很難嚥下去),和玉米麪一起在平時貼餅子或熬粥吃。過去的菜餡餅子,使用的是較粗糙的玉米麪、高粱面(細面出面率低,吃不起)摻榆樹皮做的。因爲高粱面玉米麪本身粘性小,人們就從榆樹上剝下嫩皮(不是外面黑色表皮,而是裡面粘性大的白色纖維部分)曬乾後,用碾子軋成面,與玉米麪或高粱面摻在一起包菜餡餅子,做餡用的菜多是季節性的“大路菜”(白菜、菠菜等高產菜或野菜)。豆子一部分留在春節前作豆餡,蒸玉米麪豆餡餑餑吃,一部分軋成豆麪做麪湯或者攤煎餅吃。家裡沒有麥地,過節吃白麪要到市上去買。平時家裡喂不起肥豬,只養幾隻下蛋的母雞,把碾米時簸出來的穀糠高粱糠用來餵雞(災荒年頭穀糠、高粱糠、麥麩子都被人吃了)。家裡積攢的雞蛋除去過節來客以外,平時捨不得吃的,要拿到市上去賣。因爲穿衣服,吃油鹽醬醋都需要用錢買。家裡沒有餘糧,只能靠賣些蔬菜和雞蛋換點錢花。
由於家裡細糧很少,只有過節才吃大米和白麪,一年也就有數的那些天。習慣是:每年臘月二十三(俗稱小年)祭竈,吃糖瓜(核桃大圓球狀的水果糖),中午吃一頓白麪和豆麪混合面素餡餃子;然後開始烝幾大鍋玉米麪豆餡餑餑,(富裕人家是蒸白麪豆沙包)準備正月初六以前吃。臘月二十九(小月的二十八)中午,吃一頓白麪素餡餃子;過春節那天中午,大米乾飯粉條燉豬肉、再炒幾個菜;三十晚上吃餃子(白菜豬肉餡);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初五的早晨,吃白麪肉菜混合餡餃子,中午吃玉米麪鬥餡餑餑和剩餃子。正月十五元宵節,早晨吃餃子,晚上吃元宵。出正月以後,還有三個大節日。即四月十五“過廟”(也稱廟會,和過節一樣休息一天吃頓“好飯”。但不同地區,廟會的日期不同,薊縣城裡是每年四月十五過五名山廟,而馬伸橋是三月十八過龍山廟);五月初五端午節;八月十五中秋節。這三個大節日的中午,都要吃大米乾飯,粉條燉肉,再炒點菜。那時端午節吃的糉子,元宵節吃的“元宵”(湯圓),貧富人家也是有區別的。富裕人家講究吃“江米”(粘稻米,也稱糯米)包的糉子和“江米麪”的“元宵”,而且糉子餡和“元宵”餡也有澄沙、芝麻、五仁果脯等多種多樣。而窮人家包糉子用的是粘高粱米和小黃米(粘小米),糉子餡一般只是大棗和豆餡兩種。窮人家吃元宵也是粘高粱米和小黃米軋成的面做的,“元宵”餡也就是用紅糖、炒熟的芝麻面和白麪摻在一起做的。總的說,雖然元宵節和端午節大家都吃“元宵”和糉子,但是用粗糧製作和用細糧製作的元宵和糉子,口感和味道是不同的。另外,每年還有八個小節日。即二月初二“龍擡頭”,要吃頓白麪,或蒸饅頭或包餃子(富裕人家也吃肉)。還有農村講究“頭伏包子(饅頭或菜餡包子)二伏面(麪條)三伏烙餅炒雞蛋”,“立春烙春餅,立夏煮雞蛋,立秋添秋膘,立冬抗嚴寒”。這七天的中午有時也吃白麪或者大米小米飯,這樣一算,普通人家一年下來吃大米白麪的日子,只有十九天。即使大人、小孩子過生日,也只是在生日的頭天晚上煮麪條(白麪或者雜豆麪的),生日這天中午煮幾個雞蛋吃而已,飯菜還是平常一樣(這不算正式的“過生日”,過去講“人過七十(歲)古來稀”,“六十六慶大壽”,66歲以前不辦生日筵席,不搞祝壽活動)。有時家裡來了客人,吃頓大米摻小米的二米飯,熬青菜之外再炒幾個雞蛋,還不是全家人都跟着吃。其餘的日子,就是吃那些連糠帶皮的粗糧了。所謂窮苦人家吃糠咽菜,就是說吃粗糧也不是淨米淨糧,而是連麩子帶糠的吃。吃菜也是大鍋熬,鍋底熬菜,上面貼餅子“一鍋掀”,熟了能往菜裡點一點香油就不錯了。二兩香油可以吃一年。不是過年過節不用油炒菜,全年也吃不了幾斤油。
1945年秋日本投降以後,我父親在村裡當幹部,就把我家東院的房子要回來了,全家搬到東院的正房去住。1946年第一次土地改革時,因我家土地低於村裡的平均數,就在城南分了二三畝夜潮地(土壤比較溼潤,適合種冬小麥,可一年兩熟產量較高的好地),種上小麥後又因國民黨軍隊佔領薊縣城(1946年9月國民黨傅作義部隊佔領了薊縣城,成立了縣政府和國民黨縣黨部)而被反攻倒算要了回去。那時期全副武裝的國民黨兵還曾經到我家裡去抓我父親,嚇唬我奶奶。再加上1947年6月國民黨軍隊撤退時,製造了“北大井慘案”,殺害了38個(也有說是42個)從農村抓來的土改骨幹,使城裡的老百姓心有餘悸。所以,1947年冬二次土地改革時,再分房子分土地也沒有多少人敢要了。當時我家只有我祖母和兩個兒媳婦(姑姑已經出嫁,我父親在馬伸橋區政府當公安助理員,那時共產黨的幹部沒工資,只是家裡的土地由村幹部派人“代耕”即幫助耕種收秋。我二叔在馬伸橋的鐵匠鋪做工,每月掙三塊大洋錢,他是1947年結婚的)在家務農,原有的土地還要找人幫忙,更不想再要土地了。家裡的三個女人出於膽小怕事的心理,二次土改中沒敢再要房屋浮財之類的勝利果實。
1948年農曆2月我出生了,母親在月子裡也只是每天吃些小米粥,在剛生完孩子的那幾天喝些紅糖水,吃幾個煮雞蛋。孩子的“十日”一過,糖水和雞蛋都吃不起了。至於現在產婦所吃的排骨湯、豬蹄湯、鯽魚湯、燉老母雞等,那時窮人家的產婦都享受不到。幾個月後,1948年7月頑軍二次進攻薊縣城,薊縣城裡又被國民黨軍孫殿英部隊佔領了28天,縣城裡的共產黨的縣、區、村幹部們都轉移到鄉下去了。國民黨兵又到我家搜查我父親。當時我才幾個月,他們把我抱過去戲稱我是“小八路”,當時把我母親嚇壞了,怕他們把我摔死。幸好他們還是有人性的,只是出於對小孩的喜歡才抱我的,等他們走了以後,全家人才鬆了一口氣。
1948年農曆9月,我的堂弟——也就是我二叔的長子也出生了,我奶奶一年之內抱了兩個孫子。必然要影響我母親和嬸嬸兩個人的務農時間,增加了家裡的生活負擔。這時雖說薊縣已經是解放區,可我家的生活水平並沒有隨着政治上的翻身解放而有多少提高。
我的嬰兒時期就是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度過的,那時的小孩不象現在這樣整天有大人抱着,或者用小童車推着到外面去玩。
那時我家沒有男勞動力,我二叔在鐵匠鋪做工,沒空幹莊稼地裡的農活,我父親在外地上班,也沒空幹莊稼活。好在那時因爲我父親是國家幹部,本人沒有工資,村裡負責“代耕”,耕地、種地、收秋等城外土地裡的“大活”,村裡派人幫助幹活,同時自家人也必須到地裡監督和指揮。家裡的園田種菜種玉米等村裡不管,菜園子裡的農活和城外地裡莊稼的平常管理,都要由我奶奶、母親和二嬸她們自己幹。
由於大人要到菜園子或者城外地裡幹農活,小孩子放在炕上用“壓枕子”壓住,然後把屋門一鎖,就去外邊幹活了。至於孩子是睡是醒,是哭是笑,是拉是尿,那就沒人管了。只有到中午纔回家時纔給孩子餵奶喂水換“褯子”(薊縣人對尿布俗稱“屎褯子”)。“壓枕子”是過去北方農村常用的一種嬰兒用品,就是一塊一米見方的粗布兩側做成圓桶形枕頭(枕頭裡邊裝的是玉米粒或高粱粒,比較重)形狀。每當孩子吃完奶,躺在炕上休息時,就在孩子身上蓋的小被子上邊用“壓枕子”壓住,可以使小孩保持一定的姿勢。防止小孩在炕上亂動亂爬。
那時的小孩也不像現在這樣除去吃母奶之外,還要喝奶粉果汁等營養食品。富裕人家的小孩母奶不夠吃,可以僱奶孃。再大些可以喂蛋羹、肉粥(把肉剁成碎末熬粥)等高營養飯食。過去工業不發達,沒有奶粉,商店裡賣“代乳粉”,類似現在的奶粉,又甜又香。據說是用藕粉、栗子粉、白麪精粉等用油炒熟再加白糖製作的,營養價值也很高。但是這屬於高檔消費品,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吃不起。在我小的時候,雖然店鋪裡有賣“代乳粉”的,但是家裡買不起,我和堂弟都是在五六個月母奶不夠吃以後,就是吃玉米麪糊糊。玉米麪糊糊是用細玉米麪熬成的比較粘稠的粥,比大人們吃的玉米渣、高粱渣粥要好吃的多。開始小孩也是吃不慣的,據說開始給我往嘴裡喂玉米麪糊糊時,我不願往下嚥,還往外吐,母親就在糊糊裡摻點紅糖,有了甜味了,我才肯嚥下去。後來逐漸少放紅糖,直到不放糖也肯吃了。到一週歲以後,開始喂乾的飯食。喂乾的還不是讓小孩直接吃乾的飯食。而是由大人(多爲孩子的母親)把米飯或者玉米麪餅子,用嘴嚼碎,攙着唾液一起放進小孩嘴裡,讓小孩吃下去(現在農村婦女也有用此法喂小孩的食物的)。一般在兩週歲後孩子長槽牙了,才自己直接吃飯。我的嬰兒時期就是吃着這樣的飯食張大的。
那時的兒童保健工作只有一項,就是國家免費爲嬰幼兒接種牛痘疫苗,預防“天花”疾病。這就是所謂的小孩“種花”,種過“花”的小孩胳膊上都有個疤痕,俗稱“花”。我記事後就知道自己胳膊上有個“花”,有“花”的孩子一輩子不再“出花”(指天花病發作),不會落個“麻子臉”。至於“種花”時胳膊痛不痛,哭沒哭,“種花”後還有什麼反映,我就不知道了,那時還“不記事”呢。
我的右手拇指指甲蓋也和其他九個指甲蓋不同,這個指甲蓋顏色深不光滑,生長的速度也比較慢,據說是小時候“生篆指”(指甲縫裡長瘡流膿水)造成的,據說當時很疼,我總是哭。經過上藥治療總算好了,舊指甲蓋脫落了,新長出的指甲蓋落下疤痕。不過這還是小病症,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我還差點沒被“扔出去”。“扔出去”是過去薊縣城裡人對夭折嬰兒的俗稱,以前嬰兒的出生率高,死亡率也高,嬰兒夭折是司空見慣的,人們也不太理會。據說我過了一週歲後,因能吃五穀雜糧的飯食了,就得了一種大肚子病,肚子鼓脹的很大很硬,吃不進東西喝不進水。那時還沒有縣醫院,按照中醫的說法叫“雜癆”,因爲不吃東西,也沒法灌中藥湯子。很快就瘦的皮包骨,奄奄一息。家裡連破葦蓆片都預備好了,準備在我停止呼吸後,就破席片一裹,挖坑埋了。後來聽說個“偏法”,把河裡長的水稗子的籽炒熟軋成碎面,用水和成餅子狀貼在肚臍上,外面用布條子裹好,即可使肚子變小。據說這個“偏法”還真管事,貼上以後不久,腸胃上下就通氣了,拉出許多黑綠色的稀湯,肚子就小了,也能吃奶了,慢慢的就好了。現在估計是嬰兒消化不良造成腸梗阻一類的病,平時如果經常吃些“嬰兒安”類的幫助消化的藥,也不至於會發展到那麼嚴重。不過這些痛苦過程我也沒記憶,只是聽母親說的。總之,我的嬰兒階段與現在的嬰兒們是無法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