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二樓,才知道年輕人都在樓上窩着呢。不過人也不多,才佔了不到一半的位置,大多還是拖家帶口的,不是陪着老人就是帶着孩子,一副其樂融融的景象。
想來也是,天天早起上班上學的,好不容易到週六,誰不想睡個懶覺啊。除了拖家帶口的沒辦法要早起之外,這年頭大多數的年輕人,基本上都沒有了吃早餐的習慣。
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白妞兒點了一壺普洱茶,很快就有服務員送了滾燙的茶水上來。奇怪的是,桌面居然沒有點菜單,也沒有人招呼,這讓不曾來過這類型茶餐廳的向大小姐丈二摸不着頭腦。
婉婉,你說的腸粉呢?難道還要我們自己去廚房叫嗎?左右環顧了一下:還是說是自助餐?但是也餐檯呀!
別怪她活像個土包子,實在是,沒有見識過啊!
想她這些年來,高檔餐廳酒店去過不少,街邊小吃也是常常光顧的,就唯獨這種具有濃烈地方特色的小茶樓沒有來過。
看到鄰桌投來的詫異眼神和竊笑,真是有夠丟人的。
白妞兒也忍不住笑出聲來,她第一次來這兒吃早餐的時候,也差點鬧出笑話。不過當時她心情不好,沒那麼多問題而已。
可以想想若是換在平時的狀態,她們倆都會被當成是第一次進城的鄉下妹紙吧。
故作神秘的眨了眨眼:等等,很快就會有食物自動上門了。
話音剛落,一輛小推車就推了過來,圍着圍裙的服務員打開推車上的一溜小籠蓋子,露出了裡面熱騰騰的食物來。
每一個籠子都比巴掌大不了多少,裡面的食物分量少而精緻。向大小姐冷汗都下來了:雞爪子?排骨?豬肚?這些東西能當早餐?
以她們倆的食量,最少能吃個二三十籠吧?這小城市的食物也忒小氣了些——
而且,一大早的吃肉,不會太膩嗎?用雞爪子什麼的當早餐能吃飽?
還真是長見識了。
看到她這樣 子,白妞兒多日來的陰鬱一掃而空,心裡的傷痛也暫時被拋諸腦後,笑的合不攏嘴。
熟練的要了一份鳳爪和冷水豬肚後,揮手讓餐車走開,第二輛餐車又推了過來,正是被她誇的天花亂墜的腸粉。
一輛又一輛的餐車來了又走,很快,她們的桌子上就擺滿了各式各樣的食物。什麼貢菜,水晶蝦餃,流沙包,甜酸豬腳,柴魚花生粥等等,玲琅滿目,看着都眼花繚亂。
這些推着車的服務員們,最年輕的都有四十歲上下了 ,不苟言笑。向大小姐還真不曾見過這麼老的服務員,眼神總是往人家身上飄,興致盎然的樣子。
白妞兒用筷子敲了她一下:你夠了,能別露出土巴巴的樣子來嗎?別讓人家以爲你這一身外國貨都是撿來的行不行?
嘖,大媽團都不介意,你介意什麼?
說是這麼說,向大小姐還是把目光挪到了面前的食物上,驚歎道:真少啊!這小籠包絕對比我見過的所有小籠包還要小!
鄰桌的女孩終於是忍不住大笑,和她坐在一起的男生也是憋得滿面通紅,捂嘴低頭,肩膀一個勁的發抖。
白妞兒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默默的把椅子挪開了一點。
她不認識這個土包子,真的!
好在向大小姐想來都是大大咧咧的性子,也不介意他人的嘲笑,反倒回過去一個善意的笑容。
她本身長得就漂亮得很,氣質打扮更是小地方的普通人無法比擬的,被她帶着笑意的眼神掃過,最開始嘲笑她的女孩不好意思了,有些羞澀的摸了摸鼻子。
男孩也歉意的朝她們點頭,依然是笑,但是笑容裡不再有瞧不起的味道。
我喜歡這個城市。向大小姐夾起一顆水晶蝦餃放進嘴裡,眯起眼睛露出滿足的表情。
喜歡就待久一點兒,我帶你去玩。
身邊跟着秋月和明月,難免束手束腳的,還不如和好友一起來得自在。
向妞兒一邊吃一邊點頭,她來這兒是有要務在身,就是要破除好友對焰六少的誤會,更重要的一點,是要看緊腦子聰明卻又心思單純的白素婉同學,不能再被那姓薛的騙了去。
一想到薛辰寰,她就恨得牙癢癢:那姓薛的有沒有再來騷擾你?
白妞兒怔了一怔,頗有些無奈:好端端的提起他做什麼?人家到底是做了多少天怒人怨的事情,讓你這麼討厭他?
哼!要不是不方便,她真想現在就把薛辰寰給她下代子草的真相說出來。
但就如焰六少說的,婉婉現在正是心傷的時候,貿貿然提起這事,她不相信不說,還容易誤會說情的人都是被他收買的。
罷了罷了,還是挑個合適的時機吧。
正吃得不亦樂乎,嘈雜的大廳忽然一下子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二樓入口處,彷彿那兒出現了什麼極爲不了得的東西 ,牽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下意識的順着大家的目光看去,她不由得愣了一下,臉上的笑容也淡下來。
挺拔的身影帶着與生具來的威嚴和壓迫出現在衆人的視線中,面色一如既往的冷峻,眸子不見得有多嚴厲,可是掃過之處,都無人敢與之對視。
環視一圈後,來人發現了她們,邁着堅定而勻速的步伐大步走來。
普通的深灰色呢子大衣,穿在這個男人身上,硬是穿出了一種帝王的感覺,不需要刻意的擡頭挺胸,都能看到他散發出來的傲視衆生之氣。
好帥!鄰桌的女孩咬到一半的包子掉了下來,眼神裡滿是癡迷,膠着在他身上不捨移開。
瞧着這麼優秀的男人毫不猶豫的朝這邊走來,女孩臉都激動得紅了,男友的貼心示好也被她推開,只一心癡癡的看着那如希臘神話中走出來的男人,哈喇子流了一地。
向大小姐湊到白妞兒耳邊,促狹的笑:你家六爺還是很優的,看到沒,那小姑娘嘴裡的包子和口水都一起掉下來了呢。
她垂眸不語,他自然是很帥的,想當初第一次見面的時候,自己不也被驚豔了一把嗎?
爲此還搭上了終身幸福,如果可以,她寧願兩人從來不曾相識過。
哪怕是找一個外表平凡,收入一般的男人,和和美美的過完下半輩子,也比和萬衆矚目的男神在痛苦糾纏中翻山越嶺要好得多。
經歷的痛苦越多,就越嚮往平平凡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