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冬天,是Hybe展開對S.M的收購。當時我看見公司創始人李某職務侵佔公司財產39億,公司上下人心惶惶,這個畫面我永生難忘。 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我能成爲公司的理事,我一定要守住S.M的一切! 如今老天讓我重返十八歲,我必須考慮這會不會是我此生僅有的機會。 重鑄S.M的榮光,我輩義不容辭! 做藝人救不了公司,我不做藝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