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費盡心機想要忘掉的事情,真的就可以不再想起了嗎?很多年前,當她還是一個僞文藝小青年的時候,時常揪着那個人“拜讀”她最新出爐的大作。堂堂C大金融系才子的他,苦不堪言之餘,實則是心甘如怡的。有一回偶爾翻閱到一篇她登在校刊上的小說,還誇過那個題記——回憶是倒在掌心的水,攤開或是握緊,最終都會從指縫間,一點一滴,流淌乾淨。這些年,她時常會想起那句話。若真如此,該是多好。可是,屬於他和她之間的回憶,固執冥頑,竟生生烙成了手心的掌紋。每每觸及,便教她鈍痛不已。四年了。她沒有想過會再回到這座城市。流浪是一種大境界,不論是關於腳的還是關於心的。她沒有這樣的境界。她只是,必須,將自己放逐得足夠遠。新開的坑:《塵煙醉》,http://www.4yt.net/List.aspx?WritingID=44123。。。請大家多多支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