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部小說,就權當在寫回憶錄吧。說成寫回憶錄,寫作的速度自然要放慢一些,因爲我得一邊寫,一邊慢慢地回憶。十年的時間,不長也不短。不過,對於一個從來不寫日記的人來說,要把自己的十年江湖經歷寫下來,可不是太容易的事情。因爲,時光可以沖刷一切,當初你認爲是刻骨銘心的記憶,隨着時光的流逝,它突然在某個時刻變得一文不值,直到有一天,你突然想起來的時候,或許只是一笑而過。在廣東漂泊的十年,註定了我只能做一個連小人物都算不上的人物,但是,我真實地在這片土地上生活過。這片土地上,也曾流下過我的汗水與淚水。如果現在不寫,或許再過幾年,我會忘記更多的事情。所以,現在就是開始的時候了。